恶意占线612次,男子被判十个月
110报警电话是恶意服务和救助群众的“生命线”,危急时刻,占线人民群众可以随时拨打请求救援。次男但“随时”并不意味着“随意”,被判若有人虚构警情反复拨打“生命线”,个月非法占用并浪费宝贵社会公共资源,恶意将依法受到法律的占线严惩。
【基本案情】
2024年2月,次男蔡某使用电话号码A虚构事项,被判连续拨打110报警电话共计99次,个月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恶意同年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。占线
取保候审期间,次男蔡某又在同年5月使用电话号码B连续拨打110报警电话共计272次;同年8月使用电话号码A连续拨打110报警电话共计76次。被判
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于2024年5月、个月8月3日两次对蔡某进行行政处罚,但蔡某仍不改正,还多次以办不了门禁卡、虚构被人殴打等事由拨打110报警电话。
2025年2月,蔡某无正当事项,继续使用电话号码C连续拨打110报警电话共计165次。
综上,蔡某在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后拒不改正,反复拨打110报警电话累计612次,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,造成了恶劣影响。
【裁判结果】
广州白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:蔡某犯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。本判决现已生效。
【法官说法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条第三款规定: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,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作为打击违法犯罪、为人民群众解危济困的“生命线”,恶意反复报警占用的可能是他人的“生命通道”。本案中,被告人蔡某无视国家法律,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,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,造成严重后果,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。蔡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在刑罚执行完毕后,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,是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。蔡某自愿认罪,可以酌情从轻处罚。法院综合考虑蔡某犯罪行为的性质、情节、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、前科情况,作出上述判决。
法官提醒,110报警电话是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公共资源,拨打报警电话不是儿戏,无故非法占用更会逾越法律底线。公民应合法运用自身权利,共同维护社会公共资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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